各学院、书院:
为解决我校港澳台学生医药费报销问题,现为2020级港澳台新生集中办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具体工作如下:
一、办理对象
我校2020级全日制港澳台学生,且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(即不能享受公费医疗,社会保险等)。
二、参保原则
参保原则:自愿参保,学校不做强制要求。
三、缴费及享受待遇
缴费标准:2021年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325元;
2020年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300元。
享受时间:2021年1月1日—12月31日
根据《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》要求,上年度参保人员在本年度连续参保缴费的可享受门(急)诊医疗保险待遇,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不享受门(急)诊医疗保险待遇。
即,仅缴纳2021年费用,只能在2021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。如同时补缴2020年费用,可在2021年享受门(急)诊+住院医疗保险待遇,建议学生选择此种方式。如下图:
四、医疗待遇及报销范围(参考附件第二十条、第二十一条)
门(急)诊医疗费用: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50元,起付标准分别计算。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,支付比例为: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5%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%,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4500元。
住院医疗费用: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50元、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0元,第二次及以后住院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的50%确定。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,支付比例为: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%、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8%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5%,累计最高支付数额为20万元。
五、就医结算(参考附件第十二条)
本市的A类医院、定点中医院、定点专科医院为所有参保人员的定点医院,不用选择。
除上述共同定点医院外,本人还可就近选择3所医疗机构和1所社区医院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。考虑我校周边就近医院情况,建议选填海淀医院、解放军总医院(301医院)、安贞医院及北京理工大学校医院。
就医时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及医疗保险手册,需要个人担负的医疗费用现金支付给医疗机构;应由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,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。
六、参保方法
港澳台学生办理医疗保险需先申请“派号”手续,“派号”成功后,再单独组织参保。
1.申请材料,以下个人身份证件有效信息页复印件2份:
(1)香港学生: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
(2)澳门学生: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护照
(3)台湾学生:①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②户口本(含个人信息页,可拍照打印)
2.申请截止时间:
2020月10月22日(周四)中午12:00
3.申请地点:
请有意愿参保的港澳台学生,携带上述材料到学生事务中心大厅(良乡)登记办理,行政楼104室,办公时间8:00-20:00。
4.联系人:王雅蕙,68913695。
5.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内容,可参考附件《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》。
附件:《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》
学生事务中心
2020年10月19日